山东理工大学第二批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5-21浏览次数:96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按照《中共山东省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鲁纪发〔2012〕15号)、《山东省高等学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意见》(鲁教监字[2012]4号)和《山东理工大学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鲁理工大党发〔2012〕第8号),在试点的基础上,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立足规范岗位管理、单位管理、学校管理,针对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和监督中的薄弱环节,认真分析在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通过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预控措施,不断创新制度,完善机制和方法,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构建符合学校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深入推进学校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
二、组织领导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在学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成员有:

组  长:都光珍  张新义
副组长:谭秀森  衣玉琛
成  员:邓尚民  杜守旭  刘国华  崔乃林  徐兴田  张开旺 
邹培明  宫本高  陈  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衣玉琛兼办公室主任。 

   各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负总责。
三、参加范围
    按照分批实施,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凡未纳入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试点的学院、部门、单位,均纳入本批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范围。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8日—5月17日)
     1、组织学习。各单位组织管理岗位人员认真学习中纪委、省纪委、省高校工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意见和学校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试行)》及其本工作方案,统一思想认识,充分了解开展此项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
    2、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建立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人(学院及独立设置党总支的单位由党总支书记负责)要亲自抓本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并指定一名联络员。
    3、制定工作方案。各单位要根据学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工作方案,认真制定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于5月17日前将工作方案、工作小组名单及联络人报校纪委办公室。
(二)查找风险点及风险等级评估(学院为落实风险点和风险点等级)阶段(5月18日—6月14日)
    各部门、直属单位认真厘清本部门、单位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对跨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做出注释),梳理工作业务流程,把工作职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每位工作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查找“风险”。
    1、厘清部门、直属单位职权事项。各部门、直属单位根据学校授权的工作职责,对职权事项进行清理,逐项审核确定各职权事项、行使依据、责任主体、服务承诺和工作纪律,在此基础上填写《单位职权事项目录表》(附件1《单位职权目录表》)并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
    2、梳理工作业务流程。根据单位职权事项,梳理每项工作业务流程和工作业务流程上的点,并与每个人的岗相对应,通过梳理业务流程找出单位的廉政风险事项。
    3、查找评估。各单位根据单位职权事项和工作业务流程,组织管理岗位人员查找岗位和科室的风险点,风险点主要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风险;同时评估风险等级,确定责任人。
    4、单位确认。各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对查找出来的风险点进行评估,填写《单位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见附件2)和《岗位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见附件3),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经单位班子会议集体研究确定后,于6月7日前报校纪委办公室。
   5、审定风险等级。由学校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单位的风险级别进行综合评定,确定风险点及风险等级,并在学校纪委网上进行公示。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将审定的风险点及风险等级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各单位,各单位按反馈意见进行修订。(廉政风险等级划分原则见附件6)
    学院落实风险点和确定风险等级阶段的工作按如下步骤进行:
    根据学校统一公布的《学院的廉政风险事项和风险等级》(附件7),确定风险科室、风险岗位、岗位责任人、风险事项负责人;根据廉政风险事项,对每项风险事项梳理工作业务流程,每个工作业务流程上的点对应着每个人的岗和风险点。在此基础上填写《部门(单位)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见附件2)和《岗位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见附件3),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于6月7日前报校纪委办公室。
(三)制定措施阶段(6月15日—6月28日)
    1、进一步规范廉政风险工作业务流程。各单位在厘清职权事项基础上,对梳理出的权力事项进行流程优化和完善,使同一业务不同岗位、同一流程不同环节的工作相互监督和制约。针对每项业务,制定业务流程图,明确业务办理条件、承办岗位、运作程序、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相对人权利以及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确保程序规范、效率提高、简明清晰、方便办事。在此基础上,编制《廉政风险业务流程目录》并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
    2、制定防控措施。各单位主要是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和风险等级,结合各个风险点的实际,修订完善原有的规章制度,完善办事公开机制和廉政承诺制,制定有针对性地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前期预警、中期防控、后期考核与修正四个管理环节,形成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监督表》(见附件4),在学校网站公示。同时填写《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见附件5),于6月25日前一并报校纪委办公室。
(四)检查总结阶段(6月29日—7月5日)
    各单位认真总结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形成《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总结》报纪委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廉正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要将其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各单位的党政负责人为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阶段任务。纪委监察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二)统筹规划,注重实效。
    各单位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作为本单位规范管理,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手段,与做好业务工作统筹安排,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通过扎实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发现管理上的漏洞与薄弱环节,纠正问题,调整方法,完善措施,推动工作。
    (三)加强宣传,稳步推进。
    有效利用学校媒体及时向全校师生员工宣传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展情况,注重信息收集及报道。各单位在完成各阶段任务的同时,注重资料整理、该公开的公开、该存档的存档、该上报的上报,做好经验总结。纪委监察处对各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和督促,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信息,纠正偏差。
    附件:廉政风险防控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