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
根据《关于落实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务函【2017】5号的通知要求,定于第11周进行2017届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1、根据附件《2017届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安排》的安排进行检查,每组第一位为检查组组长,负责组织本组的检查及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
2、每个小组的检查时间、地点不同,一定仔细查看按时到场,各教研室主任提醒本教研室的老师。
3、学生原则上不准请假,如有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到场,学生应向自己的论文指导老师申请。导师批准后,由导师在检查现场向检查组组长解释学生未到原因,并汇报学生论文进展情况。
4、未请假不到的学生,各组组长请记录好。该生可认定为论文未按照撰写计划进行,学院论文答辩委员会有一票否决,让该学生直接进入二辩的权力。
5、学生携带论文写作进展的过程性材料,比如:论文手册、论文一稿、二稿、定稿等材料以备检查。
教学管理科
2017年5月8日